经营ICP许可办理流程指南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9 14:28

  一、确认企业资质与业务范畴

  企业应为内资企业,确定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内容,如信息发布、经营性网站运营等,确保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实际运营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二、材料筹备

  1.    企业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需涵盖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描述且处于有效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要求图像清晰完整。

  2.    股权信息材料: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清晰展示企业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若股东为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若为自然人股东,则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3.    人员信息材料:提供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人员在本企业的参保及在职情况。

  4.    网站资料材料: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明确域名归属;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网站架构图、功能说明文档;网站首页及主要业务页面的截图,全面展示网站的架构与业务内容。

icp许可证

  三、在线申请提交

  登录所在地区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经营许可申请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在申请页面精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详情、网站信息等内容,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依照系统要求逐一上传至对应位置,提交申请后系统会生成申请编号,务必留存以便后续跟进查询。

  四、审核流程

  1.    形式审查: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格式规范性以及内容的准确性。若材料存在缺失、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通过系统反馈企业需补充或修正的材料清单与期限。

  2.    实地考察(视地区而定):部分地区通信管理局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检查企业的实际办公环境、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是否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实际条件。

  3.    审核:在完成形式审查与可能的实地考察后,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综合考量企业各方面情况是否符合ICP经营许可的颁发标准。

  五、领取许可证

  若审核通过,通信管理局将发布领证通知。企业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领证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若申请时选择邮寄服务,则通信管理局会按照企业预留的收件地址进行邮寄。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ICP相关经营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