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条件
1)企业应为内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查看注册信息与内资性质。
2)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备好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实缴证明扫描件。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无则先变更经营范围并取得新执照扫描件。
二、人员资质材料准备
1)安排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其身份证与学历证原件扫描件,专业与互联网技术相关。
2)提供这些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扫描件,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企业。
三、网站相关材料收集
1)取得网站域名证书扫描件,保证域名注册合法合规且所有者信息准确。
2)若服务器托管,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托管方、托管期限等;若为自建服务器,整理服务器技术资料扫描件,如服务器配置清单、网络拓扑图等。
四、报告文件撰写
1)编写业务开展报告,涵盖业务概述、服务内容、目标客户群体、市场推广策略、盈利模式预测等内容扫描件。
2)制定网络安全报告,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用户信息保密制度等扫描件。
五、网上申请操作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ICP许可证申请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
2)在平台上准确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
3)详细填写网站相关信息,如网站域名、IP地址、网站首页网址、网站服务内容简介等。
4)按照平台要求,逐一上传之前准备好的各类材料扫描件,确保文件格式正确、内容清晰可辨。
六、纸质材料提交
1)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整齐,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如非电子签名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2)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前往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办事窗口提交,同时提交材料清单一份,注明材料名称、份数、页码等信息。
七、审核与反馈
1)通信管理局进行初审,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若材料有缺失或错误,将通过平台或电话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2)部分地区可能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企业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八、领证环节
1)审核通过且实地核查无问题后,通信管理局将在规定工作日内颁发ICP经营许可证。
2)企业可通过申请平台查询领证通知,按要求下载电子证书或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获得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