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资格
1)企业必须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目前无法申请。
2)注册资本要在1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成实缴,要有相应验资报告证实。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若不符则先变更经营范围。
二、人员资料筹备
1)安排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与互联网技术相关,备好其身份证与学历证原件扫描件。
2)提供这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三、企业基础材料收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信息清晰完整。
2)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标注“与原件一致”且加盖企业公章。
3)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与工商档案查询证明扫描件。
4)若是法人股东,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四、网站相关材料整理
1)网站域名证书扫描件,确保域名注册信息准确。
2)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服务器为自建,提供详细技术资料。
五、报告材料编写
1)业务开展报告,阐述业务模式、服务对象、市场策略与盈利预估等。
2)网络安全报告,包含安全防护技术、数据保护措施、应急处理机制与用户信息保密制度等内容。
六、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官方ICP许可证申请平台。
2)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如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3)填写网站相关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首页网址等。
4)按系统要求上传各类准备好的材料,格式需符合规定,如PDF、JPG格式。
七、纸质材料提交环节
1)将所有申请材料依序整理并装订成册,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2)把装订好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办事窗口,并附材料清单以便核对。
八、审核流程
1)初审阶段,通信管理局审查材料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若有问题会通知企业限期补充或修正。
2)部分地区有实地核查,检查办公场地、人员配备与技术设备情况,企业要提前准备妥当,保证实地情况与材料相符。
九、领证程序
1)审核通过且实地核查无异议后,通信管理局会在规定工作日内颁发ICP经营许可证。
2)企业可通过申请系统查询领证通知,按要求下载电子证书或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从而获得合法开展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