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
1)企业必须为内资企业,外资禁止参与。
2)注册资本需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提供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无则先变更经营范围。
二、人员准备
1)安排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熟悉电信业务。
2)准备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
三、整理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图像清晰完整。
2)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扫描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
3)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附上查询证明文件扫描件,展示股东信息等。
4)若股东是企业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若是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四、编写专业报告
1)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市场调研、商业模式、发展规划、预期收益与风险应对策略等,逻辑清晰、数据详实。
2)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报告:包括网络架构安全、信息系统防护、数据加密、用户信息管理与应急响应预案等内容。
五、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所在省份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许可证在线申报系统。
2)依据系统提示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如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3)录入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学历等。
4)填写业务详情,如业务类型、服务范围、网站域名等。
5)按要求将整理好的电子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确保文件格式正确。
六、递交纸质材料
1)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2)送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受理窗口,并提交材料清单。
七、审核环节
1)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审核提交材料,若有缺失、错误或不符要求,通知企业限期补充或修改,企业需及时关注并处理。
2)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可能安排实地核查,检查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营与技术设施等是否与材料相符,企业应提前准备。
八、领取许可证
1)若审核与核查均通过,通信管理局在法定工作日内颁发ICP经营许可证。
2)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查领取通知,按要求下载电子证书或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获得合法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