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且公司注册资本需在1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具备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人员、场地与设施等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信息清晰完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符合要求。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不得模糊,保证法人信息准确。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明确企业股权结构等信息。
4)股东身份证明:若企业有股东,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5)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及简历:提供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简历,简历应涵盖工作经历、学历等信息。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阐述企业拟开展的业务内容、发展规划、目标用户群体等的计划文档,以及包括网络拓扑结构、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等的技术方案。
7)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审核、用户信息保护、数据加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文本。
8)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按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格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业务种类、服务器放置地点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网上申报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在系统内找到ICP许可证申请入口,依据系统提示依次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信息、注册地址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材料上传完整且格式符合要求。
四、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时需仔细核对材料清单,保证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材料装订整齐规范。
五、审核环节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等。若形式审查不合格,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反馈或电话通知企业补充完善材料。
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重点审查企业的资质条件、业务发展计划可行性、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性等方面。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通信管理局会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六、领证
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ICP许可证,凭相关凭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后企业便可依法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