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办理主体资格
1. 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比例有严格限制,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上限(具体依业务领域而定)。若涉及外资,需先进行外资准入审批流程,确保股权结构符合要求。
2.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涵盖拟申请ICP许可证的业务范畴。
2)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
3)公司章程: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章程内容应完整,涵盖股东信息、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及历史修订记录。
4)股权结构证明:若企业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股东身份证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公司章程。同时需绘制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标注各层级股东持股比例及关联关系。
5)网站域名证书:提供域名注册所有人为申请企业的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需已完成实名认证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纠纷。
6)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托管商资质:与正规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托管商需具备相应的IDC资质,同时提供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IDC业务范围)扫描件。
7)网站内容审核制度:制定详细的网站内容审核管理制度文档,包括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审核人员职责、违规信息处理机制、用户信息保护措施等内容。
三、提交申请
1.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并填写申请表格,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材料完整且格式符合要求。
2. 纸质材料提交: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时需核对材料清单,确保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四、审核与领证
1. 初审: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5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反馈或电话通知企业补充完善材料。
2. 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可能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网络设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3. 终审:初审通过且实地核查无问题后,通信管理局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ICP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