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准备阶段
1. 企业资质审核
1)企业性质确认:申请企业需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正常有效期,经营范围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事项。
2)股东信息整理: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需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绘制精准的股权结构图展示持股详情。
3)公司章程准备: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便管理部门核查企业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2. 人员与社保
1)人员资料收集:整理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其详细简历,简历内容包含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特长等。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期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社保清单,证明企业人员雇佣关系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3. 网站相关
1)域名注册:确保网站域名已成功注册,并获取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服务器与接入:拥有固定网络地址和适配的服务器等设备,准备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证明。
3)网站规划材料:编制网站内容及栏目规划说明书,明确网站服务种类、内容布局架构、信息来源途径;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书,阐述安全防护技术手段、信息保密与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应急处置方案等。
二、申请提交阶段
1. 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找到ICP许可证申报入口,如实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依次上传前期准备好的材料电子版,保证信息准确无误、材料图像清晰可识别。
2. 初审环节
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若发现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疑问之处,会通过申报系统向企业反馈,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修正错误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后续审核阶段
1. 纸质材料递交
初审通过后,企业依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按规定格式整理、装订成册,递交至指定地点,确保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遗漏或差异。
2. 复审流程
通信管理局对纸质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可能会安排实地考察企业实际运营场所、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情况,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企业是否真正符合ICP许可证发放条件,形成审核结果。
四、结果获取阶段
1. 公示环节
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将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无异样情况发生。
2. 领证步骤
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可前往通信管理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自此企业才正式具备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性活动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