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准备
1. 企业性质确定: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必须为内资企业,不接受外资参股或控股。
2. 经营范围核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如信息发布、信息搜索查询、信息社区服务等。
二、材料收集与整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保证扫描清晰,能清楚看到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有效期等内容,且无任何涂改或模糊不清之处。
2)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法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扫描件,图像需完整展示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有效期等。
3)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股东,则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并绘制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注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及相互关系。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公司主要人员信息材料:包括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他们的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应涵盖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所获相关证书等信息,同时提供企业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域名已注册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上的域名信息与申请网站一致。
7)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接入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托管商需具备合法合规的运营资质,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8)网站内容及栏目规划说明书:详细描述网站的架构、各个栏目的设置目的、内容来源、更新频率等信息,展示网站的运营规划和发展方向。
9)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书:阐述网站采取的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如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技术等,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户信息保护、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方面的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将上述整理好的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对应的位置,确保上传成功且材料完整无缺。
2. 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
3. 纸质材料提交:初审通过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按照规定顺序装订成册,递交给指定的受理地点。
4. 复审:通信管理局对纸质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网站进行实地考察或线上评估,主要审核网站的实际运营情况、业务模式是否符合ICP许可证的发放标准,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公示与领证:若企业通过复审,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若干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ICP许可证,正式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