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 企业要求
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
2. 人员准备
需确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明确其职责与专业技能。
3. 网站规划
规划好网站的架构、内容布局、服务类型等,确保网站具备可运营性与合法性。
二、材料收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展示企业的名称、类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
2)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均要提供,且图像清晰可辨。
3)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用于证明公司的股权结构与治理规则。
4)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股东,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
6)公司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缴纳凭证,以证实企业人员的真实性与稳定性。
7)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表明域名的所有权与注册信息。
8)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网站服务器的托管商以及接入服务详情,同时提供托管商的资质证明。
9)网站内容及栏目规划说明书,详细描述网站的各个板块、内容分类、信息来源以及更新机制等。
10)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书,阐述网站在技术防护、数据加密、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策略与措施。
三、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所在地区通信管理局的官方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上传已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
四、初审环节
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存在缺失、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正材料并重新提交。
五、纸质材料提交
初审通过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印并装订成册,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纸质材料审核。
六、审核与公示
通信管理局对纸质材料进行深入审核,并组织专家对企业网站进行评估,包括网站功能、内容合规性、安全保障等方面。审核通过后,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七、领取许可证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企业即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通信管理局领取ICP许可证,正式获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合法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