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资料与申请条件速览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9 10:29

  一、申请条件

  1.    主体性质:申请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无法申请。

  2.    经营能力:拥有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所需的资金、专业人员及相应技术能力,能够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转与持续发展。

  3.    信誉状况: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于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4.    网站要求:具备符合要求的网站,网站内容和功能应与申请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匹配,且有完善的网站管理和运营制度。

  5.    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等,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设施,防止信息泄露与网络攻击。

  6.    前置审批: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需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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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办理资料

  1.    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要求信息清晰完整,经营范围应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照片和信息清晰可辨。

  3.    股东信息: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同时准备股权结构图,注明各股东持股比例。

  4.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证明章程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    人员证明: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公司近期至少三名员工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企业人员构成与雇佣关系。

  6.    网站相关: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注册人需与申请企业一致;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接入商资质证明。

  7.    业务规划:网站可行性分析报告,涵盖业务模式、市场分析、发展规划、盈利预测等内容,体现业务的可行性与发展潜力。

  8.    安全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文本,详细阐述安全技术手段、管理措施、应急处理机制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文本;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9.    前置审批文件:若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新闻出版部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