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主体合法性:申请者需为依法成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是个人或非法人组织。
2. 资金保障:有充足的资金来维持ICP业务的正常运营、技术研发与升级、市场拓展等,确保业务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3. 人员配备:拥有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人员,能够承担起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4. 信誉良好: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电信业务经营领域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诚信经营能力。
5. 安全体系健全:建立起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信息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与传输安全措施、应急处理机制等,有效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与网络稳定运行。
6. 前置审批合规:若业务涉及特定行业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药品等领域的信息服务,需事先取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二、所需资料
1. 企业核心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且经营范围应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2.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明确股东信息、股权结构、治理模式等。
3. 股权结构图,详细呈现各股东持股比例及相互关系。
2. 人员相关资料:
1. 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图像完整清晰。
2. 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简历涵盖教育经历、工作履历、专业技能等方面。
4. 公司近期为至少三名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 网络资源资料:
1.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2.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文件,托管商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 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接入商资质文件,接入商资质要求同托管商。
4. 业务规划资料:
1. 网站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业务模式、市场定位、竞争分析、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
5. 安全制度资料:
1.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详细阐述网络安全技术架构、信息加密与解密措施、数据备份与恢复流程、应急响应预案等。
2.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文本,明确信息保密范围、保密措施执行流程、违规责任追究等。
3.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规范用户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共享等环节的管理。
6. 前置审批资料:若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提供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