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申请资料与办理要求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9 10:16

  

  一、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要求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需涵盖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表述,若未包含则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扫描件,图像清晰,无模糊或遮挡,确保身份证信息可准确识别。

  3.    股东信息: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以及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应明确展示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及相互关系。

  4.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且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证明章程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    人员资料: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及详细的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应涵盖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技能等方面。同时,提供公司近期至少三名员工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显示参保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参保时间等信息。

  6.    域名证明: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上的域名所有者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需已完成实名认证。

  7.    服务器资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资质证明,包括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企业自行搭建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机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机房地址证明、机房设施清单、网络拓扑图等。

  8.    网站文档:网站可行性分析报告,需详细阐述网站的业务模式、市场定位、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内容,体现网站运营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9.    安全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原件扫描件,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同时,提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文本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明确信息管理的规范与责任。

  10.    前置审批:若业务涉及前置审批,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icp许可证

  二、办理要求

  1.    主体性质: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

  2.    合规运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过去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需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合规的运营状态。

  3.    网站建设:申请时网站需已基本搭建完成,具备正常的访问功能和信息展示功能,且网站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