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主体资质:申请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
2. 资金保障:有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以维持业务正常运转、技术研发与升级等。
3. 人员配备: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能保障网站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信息审核等工作顺利进行。
4. 信誉状况: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数据加密、防止网络攻击、用户信息保护等多方面机制。
6. 前置审批: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需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二、办理资料
1. 企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辨,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且经营范围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
2. 法人证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都需提供,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 股东资料: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同时需绘制股权结构图,明确各股东持股比例及相互关系。
4. 章程文件: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用以证明公司组织架构及运营规则。
5. 人员社保:公司近期为至少三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体现公司人力运营情况。
6. 网络资源: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表明网站域名的合法所有权;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包括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接入商资质,同理需提供接入商相关合法资质证明。
7. 业务规划:网站可行性分析报告,涵盖业务模式、市场定位、发展前景、盈利预测等内容,展示业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8. 安全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详细阐述网络安全技术手段、信息安全管理流程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文本,明确信息保密范围、保密措施等;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规范用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等全流程管理。
9. 前置许可:若涉及特殊领域前置审批,提供相应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