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成立的公司,且非外资独资企业。
2. 有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专业人员、场地及设施。
3. 公司信誉良好,有能力为用户提供持续服务。
4. 近三年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无违反电信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记录。
5. 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信息审核、数据存储保护等机制。
6. 若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二、资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
3. 股东身份证明:各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扫描件,明确公司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5. 股权结构说明:详细的股权结构图表,注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6. 验资报告:如有,提供原件扫描件,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7. 管理人员信息: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突出相关从业经验。
8. 社保记录:公司至少三名员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显示参保状态正常。
9. 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与申请公司一致。
10. 服务器托管资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托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扫描件。
11. 网站接入协议: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接入商的相关资质扫描件。
12. 业务可行性报告:阐述网站的业务模式、目标用户、市场分析、盈利预测等内容。
13. 安全保障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手段、数据备份恢复等内容。
14. 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与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明确信息管理规范。
15. 前置审批文件:若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