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性质与资本要求
1)企业性质: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内资企业才可申请ICP许可,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且其中应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2)注册资本:在注册资本方面,没有严格的金额限制,但要求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以证明企业具备开展业务的实际资金能力和财务实力,能支撑后续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运营与发展。
二、网站建设与内容规范
1)网站建设:必须拥有独立的网站,网站域名要通过合法注册取得,注册人为申请企业自身,且域名注册信息完整准确。网站应具备稳定的服务器空间,服务器可自行搭建或委托有资质的服务器托管商进行托管,同时要有相应的网站接入服务协议与托管商资质证明。
2)内容规范:网站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传播有害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虚假信息等。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对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积极传播正能量和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人员配备与资质要求
1)技术人员:需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数量至少三名。这些技术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同时,要能提供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以证实其与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保障团队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2)管理人员:要有熟悉互联网业务运营管理和电信业务管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与管理能力,能够制定并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划、运营管理制度等,对企业的整体运营和业务发展方向进行有效把控,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营ICP相关业务。
四、其他相关条件
1)信誉要求: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方面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历史,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及法人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经营的基础。
2)备案要求:网站需在工信部进行ICP备案,备案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且备案流程合法合规,在申请ICP许可前确保备案已成功完成并处于有效状态,这是开展后续ICP许可申请的前置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