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信息真实性
1)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实际运营情况相符。申请时需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不得使用伪造、变造或过期的执照。注册地址应精确到门牌号,且能提供相应的场地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以证实企业在此地址实际开展业务活动。
2)股权结构信息:如实披露企业的股东构成、股权比例及股东的详细信息。若存在股权变更历史,需提供完整的股权变更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确保股权脉络清晰、真实可追溯,无隐瞒或虚假陈述外资成分等情况。
二、网站信息真实性
1)域名信息:域名所有者必须是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自身,通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查询到的域名注册信息应与企业名称一致。提交的域名证书应真实可靠,反映当前有效的域名注册状态和期限,避免使用虚假注册或已失效的域名来申请许可证。
2)网站内容信息:网站上所展示的企业介绍、业务范围、产品服务详情、联系方式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或误导用户的信息。例如,所宣称的业务资质应与实际具备的资质相匹配,提供的服务案例应真实可查,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以便监管部门随时核实相关信息。
3)网站备案信息:网站的工信部备案信息需真实且与申请企业紧密关联。备案主体信息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网站备案号应正确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且能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到详细的备案记录,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接入服务商等信息,确保备案信息无差错、无虚假。
三、人员信息真实性
1)法定代表人信息:提供法定代表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扫描件,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应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一致。同时,法定代表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声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专业人员信息:企业申报的网络技术、运营管理等专业人员信息应真实可靠。需提供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资质。并且,这些人员应真实在企业就职,企业需提供与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证实人员与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