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
1)企业性质审核:企业必须为内资企业,外资占比不得超出规定范围。需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详细展示各股东信息、持股比例及出资详情,确保不存在外资隐名参股情况。
2)经营范围检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内容。若未涵盖,企业需先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获取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准备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注册与备案:申请企业需先注册合法有效的域名,并完成工信部域名备案。域名所有者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同时确保域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网站搭建与内容整理:建设符合要求的网站,其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信息,如传播不良信息、侵权内容等。网站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用户管理、隐私保护等功能模块,并整理好网站相关的介绍文档,包括网站服务内容、运营模式、盈利方式等详细说明。
三、人员与社保材料准备
1)专业人员配备:企业需拥有至少三名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如网络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客服人员等。其中至少一名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证书、软件工程师职称证书等。
2)社保缴纳证明:为上述三名及以上专业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清单上的缴费单位名称需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四、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准确填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确保表内各项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业务开展计划等内容。
2)整理并提交全套材料: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域名证书扫描件、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专业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等材料,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整理装订,通过指定的申请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如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在线申请系统或线下办事窗口。
五、审核与领证
1)审核阶段: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会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2)领证环节: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缴纳相应的ICP许可证办理费用,随后领取ICP许可证,正式获得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