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ICP许可证的资格条件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8 13:53

  一、主体性质

  1)企业形式:申请主体必须为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形式不可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其登记信息应准确无误,包含清晰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注册资本:一般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需出具能证明注册资本已实缴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等。

  二、业务内容

  1)服务类型:业务范围限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有偿服务活动,例如网站上的广告投放收费、会员付费服务、在线交易处理等。若涉及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信息服务,要先获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网站构建:要有独立建设并运营的网站,且已完成ICP备案。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域名所有者与申请公司一致。对于网站服务器,若是托管服务器,要有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是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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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员构成

  1)专业资质:需配备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个人简历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证明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

  2)社保状况: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实人员与公司存在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

  四、其他资料

  1)公司章程:提交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应涵盖公司的股东信息、治理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

  2)申请表:准确填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详细说明公司基本情况、网站详情、业务规划等内容。

  3)可行性报告:提供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市场分析、盈利模式、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分析阐述。

  4)安全制度:提交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用户信息保护措施、网络安全防护策略等相关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