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方面
1)企业形式:申请主体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执照信息完整准确,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清晰可辨,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资金要求:一般要求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需出具验资报告或能证明资金已实缴到位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展现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经济基础。
二、业务范畴界定
1)业务特性:专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有偿服务,例如通过网站进行广告收费、会员收费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等。若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信息服务,必须先取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业务合规性。
2)网站要素:要有独立运行且完成ICP备案的网站。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要与申请公司一致。对于网站服务器,若是托管,需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是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且网站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人员团队配置
1)专业人员:应配备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个人简历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其专业素养和从业经历。
2)社保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证实人员与公司存在真实雇佣关系,保障业务运营的稳定性。
四、其他关键材料
1)公司章程:提交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应明确股东构成、股权分配、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便于审核部门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2)申请表:认真填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提供公司概况、网站详情、业务规划、盈利模式等信息,确保申请表内容完整、无错漏。
3)可行性报告:提供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报告应涵盖市场分析、竞争态势、发展战略、风险预测与应对措施等内容,充分展示业务开展的可行性与前景。
4)安全保障:提交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防护策略、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等,确保在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时能有效保障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