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要求
1)企业形式: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或个人无法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执照信息应完整清晰,涵盖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且处于有效期内。
2)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能证明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相关材料,如银行进账单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实企业资金实力符合要求。
二、业务范畴
1)业务界定:专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有偿服务,例如在线广告投放收费、会员付费服务、电子交易平台收费等。若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行业信息服务,必须先获取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2)网站运营:要有独立的网站,并已完成ICP备案。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域名所有者与申请公司一致。若采用服务器托管方式,要有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网站的内容和运营模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三、人员配备
1)专业资质:应配备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个人简历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其专业素养和从业经验。
2)社保缴纳: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表明人员与公司存在真实的劳动雇佣关系,保障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其他材料
1)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公司的股东构成、治理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程序等重要条款,以便监管部门全面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架构。
2)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详细阐述公司的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规划、盈利模式等内容,确保申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可行性报告:提交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市场分析、竞争优势、业务拓展计划、盈利预测、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等,充分展示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信息安全制度:提供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原件彩色扫描件,涵盖用户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存储与备份等方面,确保在业务运营过程中能够有效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