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条件
1)企业类型:必须为依法注册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执照信息应完整清晰,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注册资本:多数地区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实企业资金达到相应标准。
二、网站相关条件
1)域名要求:拥有合法有效的域名,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可或缺,证书上的域名所有者名称务必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确保域名归属明确。
2)网站备案:完成ICP网站备案流程,提供备案成功的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截图需显示备案号、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名称等关键信息,以此证明网站已在工信部备案系统登记在册。
3)服务器要求:明确服务器的部署情况。若采用租用服务器方式,需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内容应涵盖服务器租用期限、租用方与被租用方信息、服务器IP地址范围等;若为企业自购服务器,则要提供服务器购买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服务器的详细配置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保障服务器来源正规且性能符合运营需求。
三、人员配备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拥有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如网络工程师、程序员等。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证明其专业能力与资质。
2)社保缴纳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表明企业与人员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人员稳定参与企业运营。
四、业务运营条件
1)业务性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有偿服务业务,如在线广告发布收费、会员付费服务、电子数据交易收费等。需提供详细的业务开展计划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阐述业务模式、盈利方式、市场定位、用户服务内容等,明确业务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
2)特殊行业审批: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行业领域,必须先取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例如新闻服务需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医疗保健服务需卫生健康部门审批等,确保业务在特殊领域的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