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条件
1)企业性质要求:申请ICP许可证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非公司形式的企业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具备申请资格。例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若想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信息应清晰准确,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完整。
2)注册资本条件:通常要求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资金证明材料,以证实其注册资本已达到相应标准,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已实缴到位。
二、业务运营条件
1)业务范围界定:企业从事的业务必须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若涉及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的信息服务,还需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例如,提供在线教育课程服务的企业,需先获得教育部门的许可文件。
2)网站运营要求:企业必须拥有一个正常运营且已完成ICP备案的网站。需提交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明域名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企业。同时,若网站服务器为托管状态,要有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网站运行环境稳定可靠。
三、人员配备条件
1)专业人员资质:企业需配备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
2)社保缴纳证明:还需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明细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证明人员与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具备持续运营和服务的人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