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
1)申请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不可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其经营范围应涵盖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表述,比如信息发布、数据处理等。
2)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清晰展示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界定等内容,这是审核企业运营规范的重要依据。
二、网站条件
1)要有已完成ICP备案的独立网站,备案主体信息需与申请公司一致。同时,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网站域名的归属权。
2)网站服务器需位于中国大陆境内,若为托管服务器,需提交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明服务器供应商、托管时长、服务范围等;若为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发票或合同。
3)网站应具备经营性信息服务功能,例如存在在线付费服务、广告投放盈利、会员收费等业务模式,且业务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信息传播。若涉及特殊行业信息服务,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等,需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三、人员配备
1)公司需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与运营管理工作。提供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证明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
2)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为这些专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明细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以此证明人员与公司存在真实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企业具备持续运营网站的人力保障。
四、注册资本
1)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并且必须是实缴资本。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具备开展业务的经济基础。
五、其他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报公司基本信息、网站情况、业务范围等内容。
2)提供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市场分析、竞争优势、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方面,表明企业对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和前景预期。
3)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包括用户信息保护措施、网络安全防护机制、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等内容,确保网站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