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
1)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形式,且公司的注册地址需真实有效,能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
2)公司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若经营范围未涵盖,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附上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明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与合法性基础。
二、注册资本要求
1)在多数地区,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要求是实缴资本。需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材料,以证实注册资本已如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经济实力与稳定性。
三、网站建设情况
1)必须拥有独立的网站,网站域名需已通过工信部的ICP备案,备案信息与申请公司信息完全一致,同时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域名所有权归属。
2)网站服务器需放置于中国大陆境内,若采用托管方式,要有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正规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购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保障网站运营环境的稳定性与可追溯性。
四、人员配备要求
1)公司需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如网络工程师、程序员等,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详细的个人简历,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能够保障网站的正常开发、运营与维护。
2)设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站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提供公司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一般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人员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真实有效。
五、其他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且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以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2)填写完整、规范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详细阐述公司的基本信息、网站业务内容、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等关键内容,确保申请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