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资质
1)申请者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中国大陆境内。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金需为实缴,有相应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予以证实。
二、网站建设规范
1)网站的域名已通过工信部的ICP备案,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的名称、证件号等完全一致,同时提供清晰有效的域名证书。
2)网站服务器有明确的放置地点,若是租用服务器,要有正规的服务器托管协议;若为企业自购服务器,则需出具服务器的购置发票或相关所有权证明。
3)网站整体架构完整,具备基本的信息发布、用户交互等功能,且页面设计与运营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
三、业务经营范畴
1)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例如通过广告投放、会员收费、信息付费查询等方式获取收益。
2)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必须先取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如从事教育类信息服务,需先获得教育部门的许可批文。
四、人员配备要求
1)公司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专业背景涵盖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等相关领域,能够承担网站的开发、维护与安全保障工作,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资料。
2)有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与监管,防止违法信息传播,需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社保缴纳时长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五、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若不包含则需提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2)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公司的股东构成、股权分配、经营范围变更流程等关键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且身份证处于有效期内。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详细、如实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网站详情、业务规划、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得有任何虚假或遗漏。
5)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涵盖市场调研分析、竞争态势评估、业务运营模式、盈利预测分析、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充分论证业务开展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6)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件,包括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防护机制、信息审核与发布规范等,以保障网站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