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性质与资本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公司,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一定限制(通常外资比例不能超49%)。
2)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本需为实缴货币资本,要有验资报告或近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资金证明。
二、网站建设与运营要求
1)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需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提供清晰的域名证书。
2)网站服务器需稳定运行,若采用托管方式,需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若是企业自购服务器,要出具服务器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3)网站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违法信息传播,且要有明确的盈利模式,如提供有偿信息服务、在线广告投放等。
三、人员资质要求
1)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对网站进行日常维护与技术更新,提供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身份证、简历等资料。
2)有专门的信息审核与管理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与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合法合规,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时长一般要求近三个月。
四、业务范围界定要求
1)业务范围需明确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若涉及特殊行业信息服务,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需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例如,从事教育信息服务可能需要教育部门的许可批文。
五、申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若经营范围不符需先办理变更。
2)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完整展示公司股东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程序等重要条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都要提供,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种类、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得有虚假信息。
5)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分析、竞争优势、业务模式、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方面内容,体现业务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6)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涵盖用户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信息审核与管理等制度措施,确保网站运营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