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资质
申请主体应为依法成立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旅游相关业务内容,如旅游信息服务、旅游产品预订代理等,且公司经营状态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网站建设与合规性检查
1)确保旅游网站已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行,网站页面布局、功能设置应符合旅游业务开展需求,如具备旅游线路展示、酒店预订、门票销售等功能模块(若有)。
2)网站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宣传、侵权、涉黄赌毒等违法信息,对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介绍应真实准确。
三、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信息完整清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准确无误,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若营业执照有过变更记录,需同时提供变更登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公司章程材料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详细记录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变更流程等重要条款,需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都要提供,图像清晰可辨,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4)网站域名与服务器材料
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公司,注册日期应符合规定,且域名解析指向申请的旅游网站。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服务器为公司自有,则提供服务器购买发票及设备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托管协议或发票应明确服务器的配置、托管时长、服务提供商等信息。
5)人员资质材料
网站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相关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上述人员的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若有),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公司为这些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明细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6)申请表格材料
填写完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类型、服务范围等内容,不得有遗漏或虚假信息。
四、提交申请
将整理好的所有申请材料,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提交时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五、审核流程
1)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若发现问题会通知申请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2)实地核查(部分地区有要求),若初审通过,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公司的办公场地、人员情况、网站实际运营状况等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3)专家评审(如有需要),对于一些复杂或特殊的旅游网站业务,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估业务模式、技术方案等是否可行与合规。
六、领取许可证
若申请审核通过,通信管理局会通知申请公司缴纳相应的许可证办理费用,公司缴费后即可领取旅游网站ICP许可证,从而合法开展旅游互联网业务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