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合法有效,其经营范围应与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或有所涵盖,例如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经营”等类似表述。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资金要求依据业务类型和地域有所不同,如在多数地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专业人员方面,需配备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的人员,能够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与维护以及信息安全防护。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需建立完善的用户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机制,有明确的服务流程与响应时间规定,过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市场中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与口碑,能够证明自身具备持续稳定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能力。
二、所需材料清单
1)公司基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且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不得有涂改或伪造痕迹。
2)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详细记录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股权分配、经营范围变更规则、议事决策流程等关键条款,确保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与工商登记备案一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图像清晰可辨,能准确识别身份信息。
2)网站相关材料:
1)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网站域名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公司,证书需由合法的域名注册机构颁发,包含域名名称、注册人信息、注册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2)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网站服务器采用托管形式,需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协议扫描件,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标准、安全责任等重要事项。
3)网站ICP备案截图:展示网站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备案登记,截图需包含备案号、网站名称、主办单位名称、审核通过时间等关键信息,且备案信息与申请公司及网站实际情况相符。
3)业务资料:
1)业务发展报告:详细阐述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发展规划,包括业务定位、目标用户群体、市场分析、业务拓展策略、盈利模式预测等内容,字数通常不少于1000字,需体现业务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2)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描述公司为保障网站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如数据加密技术应用、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部署、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信息审核与过滤机制、应急响应预案等,以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与网络环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