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办理主体资格
1)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
2)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涵盖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证明章程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3名人员相关证件,其中至少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且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6)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公司为上述主要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或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需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域名转让证明等相关材料。
8)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与有资质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协议,协议中需明确服务器IP地址等信息。
9)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与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表明网站可正常接入互联网。
10)网站内容规划方案:详细阐述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发布类型、服务功能等内容,体现网站的运营模式与服务特色。
11)业务发展报告:包括企业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市场分析、盈利模式、用户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展现企业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三、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如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服务项目等。
3)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格式正确。
四、审核流程
1)形式审查: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过系统反馈要求企业修改并重新提交。
2)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信管理局会对企业的人员资质、场地设施、业务运营模式等进行深入核查,通常需要20-3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能会进行实地考察,企业需积极配合。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五、领证环节
1)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0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可选择前往通信管理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原件,或提供收件地址申请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