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1)企业须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占股比例有严格限制,外资参股时需先进行外资准入审批。
2)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到位情况良好,来源合法合规。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如至少三名熟悉电信业务经营管理、技术的人员,并能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保证扫描清晰,信息完整。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即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不得有模糊或遮挡。
3)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且该章程需加盖工商部门的档案查询章,以证明其有效性与真实性。
4)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明确域名归属。
5)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详细注明托管服务的各项条款。
6)服务器接入商的ISP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确保接入服务合法合规。
7)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内容涵盖企业简介、业务模式、发展规划、市场分析等,全面展示企业运营思路。
8)网站内容规划方案,包括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来源、审核机制等规划内容。
9)若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等特殊行业信息服务,需提供对应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三、网上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系统。
2)在系统中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3)按系统要求逐一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注意文件格式需符合规定,大小适中,且上传顺序要正确。
四、初审阶段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开展初审,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
2)若材料存在问题,如不完整、格式错误、信息不符等,管理局会通过申请系统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并设定修改期限。
五、材料修改与再次提交
1)企业依据修改意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正完善,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2)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后的材料重新上传至申请系统,等待再次审核。
六、实地核查(部分情况)
1)对于某些地区或特定业务类型,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实地核查。工作人员会到企业办公场地,检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包括人员、设备、业务开展等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2)企业需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
七、领取许可证
1)若申请审核通过,通信管理局会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并通知企业领取ICP经营许可证。
2)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或者提供收件地址选择邮寄服务,完成ICP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