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前提
1)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外资占比不得超规定范围,若有外资成分需先完成外资准入审批流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且能维持业务正常运转。
3)拥有专业的人员团队,包括至少三名熟悉互联网业务、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并能提供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近期社保证明。
4)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涵盖信息安全管理、用户数据保护、网络安全防护设施规划等内容,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与网络稳定运行。
5)具备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与可行的技术方案,详细阐述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市场拓展策略以及支撑业务的技术架构、系统运维计划等。
二、筹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清晰展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关键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用于确认法人身份合法性。
3)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体现企业组织架构、股东权益与责任等规定。
4)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网站域名的所有权归属。
5)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采用服务器托管服务模式,需提供与托管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协议。
6)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证)原件扫描件,确保接入服务合规。
7)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业务开展现状与未来规划、市场分析与竞争优势等内容。
8)网站内容规划文档,明确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发布规则、内容审核机制等。
9)若涉及特殊业务或行业,需提供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等领域的业务许可。
三、线上提交申请
1)访问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ICP经营许可证在线申请平台。
2)依据平台提示,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人员信息等各类申请表格内容。
3)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按照平台要求的格式与顺序逐一上传至对应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无缺且图像清晰可辨。
四、初审环节
1)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于规定工作日内展开初审工作,重点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与准确性。
2)若材料存在缺漏、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通信管理局将通过申请平台反馈详细的补充与修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五、材料修正与重提(若有)
1)企业依据初审反馈意见,迅速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针对性的修改与完善。
2)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后的材料再次通过申请平台提交给通信管理局进行二次审核。
六、现场勘查(依情况而定)
1)部分地区或特定业务情形下,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企业办公场所进行实地勘查。主要核查企业实际运营状况、办公场地设施、人员配备与业务开展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2)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实展示企业运营全貌,积极配合勘查人员的各项检查要求。
七、获取许可证
1)若申请顺利通过审核,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并通知企业领取ICP经营许可证。
2)企业可选择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领取,或者依据通信管理局提供的邮寄服务信息,等待许可证通过邮政快递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