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办理前提
1)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
2)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资金应真实到位且能提供相关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且其中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以表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意向。
二、备好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营业执照信息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或模糊不清之处,且处于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即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都要提供,确保身份证上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可清晰辨认。
3)股东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股东,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实股东身份与资质。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章程内容应涵盖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经营范围变更程序等重要条款,并加盖企业公章。
5)公司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显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以此证明人员与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
6)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由合法的域名注册机构颁发,用以证明企业对网站域名的所有权。
7)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服务器托管商的IDC资质证书,托管协议需明确双方在服务器托管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IDC资质证书表明托管商具备合法合规的运营资格。
8)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接入商的ISP资质证书,接入协议应详细规定接入服务的各项条款,ISP资质证书证明接入商有权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三、提交申请步骤
1)访问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或相关业务系统中找到ICP证申请入口。
2)按照系统提示,在申请表中准确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详细填写网站信息,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网站首页网址等;以及业务信息,如业务种类、服务项目、收费模式等内容。
3)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按照系统要求逐一上传,确保文件格式正确,如常见的PDF、JPG格式,并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系统规定的限制。
4)提交申请后,保持对申请系统的关注,及时查看审核进度。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缺失、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会在系统中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四、后续审核与领证环节
1)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包括办公场地是否真实存在且符合要求、人员配备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网站的实际运营状况是否与申报内容相符等方面。
2)实地核查合格后,进入终审阶段,通信管理局的专家评审团队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审查企业的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业务的可行性与合规性等多个维度。
3)若企业审核通过,通信管理局将颁发ICP证,企业可凭此证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活动,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接受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与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