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资料准备与申请步骤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7 09:52

  一、资料准备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为有效存续状态,其经营范围需涵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身份证。提供法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企业股东,则需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公司章程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网站域名证书。

  5)服务器托管协议。


  6)网站备案信息。

  7)业务发展报告。报告应不少于800字,内容包括企业从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详细介绍,如服务类型、面向的客户群体、商业模式与盈利点分析、相较于同行的竞争优势,以及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规划,涵盖业务拓展区域、用户数量增长预估、盈利目标设定等方面,最后加盖企业公章。

  8)网站管理制度文档。包括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与标准;用户信息保护制度,规定用户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及安全保障措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阐述应对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与方法,文档加盖公章。

ICP许可证

  二、申请步骤

  1)网上申请。企业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提交申请后获取申请编号。

  2)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等。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

  3)实地核查。对于初审通过的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办公场地、人员情况、服务器设备、网站运营情况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需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4)审核批准。通信管理局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若企业符合ICP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则予以批准,并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批准结果。

  5)领取证书。企业在收到通信管理局通知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如领取人身份证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