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是合法登记注册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字样,确保执照信息完整清晰,无涂改、模糊之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身份证。提供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图像及文字清晰可识别,且需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
3)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若是企业股东,则要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股权结构若有多层嵌套,需依次提供各层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网站建设材料
1)网站域名证书。由权威域名注册机构颁发的域名证书,其所有者应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证书上的域名注册时间、到期时间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提供清晰的扫描件。
2)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与正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涵盖服务器IP地址、托管机房位置、托管期限、费用明细以及双方在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存储与备份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条款,协议需加盖双方公章。
3)网站备案信息。提供网站在工信部的备案成功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一致,备案号清晰可查。
三、业务运营材料
1)业务发展报告。不少于800字的报告,详细说明企业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具体业务内容,如信息发布类别、信息交互方式等;明确目标用户群体特征与范围;阐述盈利模式,如广告投放、会员收费等详情;分析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态势,列举企业竞争优势,如独特技术、优质内容资源等;规划未来三年业务发展方向,包括业务拓展计划、预计用户增长规模、预期收益目标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2)网站管理制度文档。涵盖网站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审核标准、违规信息处理机制;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阐述如何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与销毁的安全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包括应对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与措施等,文档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