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1. 企业性质与资本要求
1. 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公司,且公司类型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暂不受理ICP许可证申请,特殊情况需按相关外资政策另行处理。
2. 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资金应真实到位,有相应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可证明。
2. 人员配备条件
1. 企业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熟悉网络技术、信息安全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能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营与维护。
2. 提供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以证实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3. 网站与业务规划
1. 有已建成并可访问的网站,网站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信息。
2. 具备明确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服务内容、目标受众、盈利模式等,且业务范围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范畴。
4.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如用户信息保密制度、信息审核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
2. 配备必要的信息安全技术设施,如防火墙、防病毒软件、数据加密设备等,保障网站数据安全与用户隐私。
5. 场地与设施要求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
2. 服务器等网络设备可自行购置或租用,但需保证服务器放置地点明确,且符合相关网络接入规范。
二、ICP许可证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与之相关的业务描述。
2.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股东若为企业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盖有工商部门的档案查询章。
4. 公司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证明企业人员构成及社保缴纳情况。
5.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所有者应为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且域名注册有效期需足够长。
6.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商的信息、托管服务内容与期限等。
7. 网站接入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IDC许可证或ISP许可证)扫描件,证明接入服务的合法性。
8. 若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行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2. 网上申请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
2. 按照系统要求,依次填写申请表格,上传准备好的各项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提交申请。
3. 审核阶段
1. 初审: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在5-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材料存在问题,将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补充或修改。
2. 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对于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核实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核查时间约10-15个工作日。
3. 终审:初审通过且实地核查(如有)无问题后,进入终审环节,管理局将对企业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审核时间约20-30个工作日。
4. 领证
1. 若审核通过,企业将收到通信管理局的领证通知,通知中会告知领证所需的费用及缴费方式。
2. 企业按要求缴纳ICP许可证办理费用,一般为每年5000元左右,缴费完成后即可领取ICP许可证正、副本,正式开展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