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P许可条件
1. 企业主体资质
1.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需达100万元及以上,外资企业需遵循特定外资准入政策及资金要求。
2. 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表述。
2. 人员要求
1. 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网络技术、信息安全、运营管理等领域,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或从业经验证明。
2. 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个人简历等材料,以证明人员资质。
3. 信誉与能力
1. 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因互联网信息服务引发的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2. 有能力为用户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
4. 业务与技术规划
1. 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明确服务内容、目标用户群体、市场定位及盈利模式等。
2. 具备可行的技术方案,涵盖网站架构设计、服务器配置、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等,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与数据安全。
5. 信息安全保障
1. 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漏洞监测与修复制度等。
2. 配备必要的信息安全设备与软件,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工具等,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与更新。
6. 前置审批文件(若涉及)
1. 若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定领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2. 前置审批文件应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审批内容应与拟申请的ICP服务范围相关。
二、ICP许可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阶段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注册信息完整。
2. 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且信息准确。
3. 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包含公司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等关键条款。
5. 公司主要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如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清单,以证明人员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6.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且注册时间符合要求。
7.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商信息及服务条款。
8.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商的IDC或ISP许可证扫描件,证明接入服务的合法性。
9. 若涉及前置审批,提供相关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网上申报流程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业务申报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
2.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ICP许可申请表,上传准备好的各项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材料格式符合系统要求。
3. 审核流程
1. 初审: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材料存在问题,将通过系统反馈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
2. 复审:初审通过后,进入复审阶段,管理局将对企业的综合条件、业务与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等进行深入审核,审核时间约20-30个工作日。
4. 领证环节
1.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收到通信管理局的领证通知,按通知要求缴纳ICP许可费用,一般为每年5000元左右。
2. 缴费完成后,企业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正、副本,正式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