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P许可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内资公司要求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及以上,外资公司需依据相关规定满足特定资金要求。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涵盖网络技术、信息安全等多方面,需具备相应资质与从业经验。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例如过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失信记录,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
4.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包括业务拓展方向、网络架构规划、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等内容。
5.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网络运营安全稳定,用户数据不被泄露或滥用。
6.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如提供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先获得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互联网行业的整体规范要求,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等。
二、ICP许可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拟申请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2. 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清晰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 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包含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分配、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规定。
5.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扫描件。体现人员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历,满足专业人员要求。
6. 社保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清单,证明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情况,体现企业的正规性与人员稳定性。
7.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所申请的网站域名已合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8.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服务器为托管状态,需提供与托管商签订的有效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9.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的IDC或ISP许可证。确保网站接入服务合法合规。
10. 涉及前置审批的相关批准文件。如提供新闻服务需有新闻出版部门的许可文件等。
2. 网上提交申请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业务在线申报系统。
2. 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
3. 审核环节
1. 初审: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会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者补充或修改。
2. 复审:初审通过后,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复审,对企业资质、业务计划、技术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4. 领取许可证
1. 若审核通过,申请者按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缴纳许可费用(一般为每年5000元左右,具体费用依地区而定)。
2. 缴费完成后,领取ICP许可证正、副本,正式获得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