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P许可条件
1. 主体性质: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无法申请。
2. 资金规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此保证企业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开展业务。
3. 人员构成: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例如具备计算机技术、网络管理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在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
4. 网站建设:拥有独立的网站,网站域名已通过合法注册且完成备案,网站的功能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存在违法违规信息。
5. 业务规划:制定清晰合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业务模式、目标市场、盈利预期等,展现业务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6. 安全保障:构建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涵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等,防止网络安全事故与用户信息泄露。
7. 前置审批:若从事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行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先取得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二、ICP申请流程详细步骤
1. 材料准备
o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信息完整无涂改。
o 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保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o 若有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附上详细的股东股权结构说明文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查询章。
o 企业主要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o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域名所有者为申请企业。
o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许可证)扫描件。
o 如实填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涵盖企业基本信息、网站详情、业务范围等内容。
o 撰写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分析市场状况、竞争态势、业务规划与盈利前景等。
o 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阐述网络安全技术手段、信息保护措施与应急处理流程等。
2. 在线申报
o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许可证申报系统,按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逐一上传,确保材料格式正确、内容清晰。
3. 初审环节
o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若发现材料缺失、格式错误或内容不符要求,会在申报系统中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4. 实质审查
o 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针对企业的主体资质、人员配备、业务规划、安全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的实质审查,期间可能要求企业进一步解释说明某些情况或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5. 公示阶段
o 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对申请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10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 领证程序
o 公示期内无异议,企业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通信管理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或者按照通信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办理邮寄领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