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要求
1. 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无法申请。
2.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经营电信业务”或相关表述,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注册资金
1. 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能证明资金实缴情况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人员条件
1. 至少有3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2. 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软件工程师证等。
3. 提供企业为这3名及以上技术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显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等信息。
四、网站要求
1. 拥有已完成工信部备案的网站,提供网站备案成功的截图打印件,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号等关键信息。
2. 网站域名已注册,需提供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注册所有人需与申请主体一致。
3. 网站服务器位于中国大陆境内,需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托管商有此证要求)。
五、场地设施
1. 企业需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场地面积需能满足企业正常运营需求。
2. 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所需的基础设备设施,如服务器、计算机等,虽无需详细的设备清单材料,但可能在实地核查环节进行查验。
六、信誉要求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部分地区要求)。
2. 企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有相关处罚记录可能影响申请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