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 企业性质: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ICP许可证。
2. 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需实缴到位,要提供相关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资金情况。
3. 人员配备:企业至少拥有3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相关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网站要求:有已完成工信部备案的网站,需提供网站备案成功的截图打印件。网站域名需已注册且有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网站服务器要位于中国大陆境内,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托管商需持证)。
5. 社保缴纳: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 企业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7. 法人资质: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办理流程
1. 材料收集与整理:
1)依据办理条件,逐一核对所需材料清单,确保材料完整无缺。
2)对各项材料进行原件彩色扫描,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符合上传要求。
2. 网上申请提交: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报系统。
2)在系统中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按照系统提示,依次上传整理好的各项申请材料,注意材料的格式与大小需符合系统规定。
4)完成信息录入与材料上传后,仔细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 初审阶段: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若材料存在缺失、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通信管理局将在申报系统中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与补充要求。
3)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4. 实地核查(视地区而定):
1)部分地区会安排实地核查环节。
2)核查人员会到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检查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同时查看网站的实际运营情况。
3)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实地核查人员的检查。
5. 审核结果公示:
1)经过初审与实地核查(如有)后,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作出终审决定。
2)若审核通过,将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若干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若审核未通过,通信管理局会告知企业未通过的原因,企业可在整改后再次申请。
6. 领取许可证:
1)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的通知要求。
2)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或者提供准确的收件地址,等待许可证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