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 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
2. 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完整准确。
2)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图像清晰可辨。
3)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内容应涵盖公司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组织管理等重要信息。
5)公司主要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3人),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
6)社保证明材料(近三个月),需体现上述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参保信息,以此证明人员与公司的真实劳动关系。
7)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确保域名已成功注册且归申请公司所有。
8)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网站服务器接入服务的相关条款。
9)服务器托管商的资质彩色扫描件,证明托管商具备合法合规的运营资质。
10)网站的ICP备案截图,需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获取,以证实网站已完成备案流程。
三、网上申报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找到ICP许可证申报系统入口。
2. 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申请表格,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确保材料上传完整且格式正确。
四、审核流程
1.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会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若发现材料缺失、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会在系统中反馈具体的补充或修改意见。
2. 实地核查(部分地区):某些地区的通信管理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五、领取许可证
1. 若申请通过审核,通信管理局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审核通过的公示信息。
2. 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或者根据通信管理局提供的邮寄服务选项,提供准确的收件地址,等待许可证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