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准备
1. 明确业务性质:确定自身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范畴,例如经营电商平台、在线教育课程售卖、网络广告投放等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活动。
2. 主体资格确认: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接受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需确保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如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表述。
3. 资金筹备:依据业务范围确定注册资本金额,全国性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省内业务不低于10万元,并准备好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以证明资金到位情况。
二、材料收集整理
1. 公司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内容应完整无缺,包含股东信息、股权分配、经营范围变更等规定,复印件同样加盖公章。
2. 人员材料:
1.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标注管理人员职务并加盖公章。
2. 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其具备相应管理知识与能力。
3. 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技术资质证书,如计算机技术等级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等,以证实其技术专业水平。
4. 所有人员简历,详细描述工作经历、参与项目等信息。
3. 网站相关材料:
1. 域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网站域名所有权归属申请公司。
2.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建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机房租赁合同以及服务器相关技术参数说明等材料,复印件均需盖章。
3. 网站已上线运营的证明材料,如网站页面截图、用户访问记录等,展示网站具备正常服务能力。
4. 业务材料:
1. 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书,包括业务模式、目标客户群体分析、市场推广策略、未来盈利预测以及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等内容。
2. 若涉及特殊行业,如金融、医疗、教育等,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金融业务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对应文件并盖章。
三、申请提交与审核
1.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按系统要求逐一录入公司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网站信息、业务信息等内容,并上传已准备好的各类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且材料完整清晰。
2. 初审反馈: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进行初审。若发现材料不完整、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等问题,会通过申请系统反馈给申请者,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材料。
3. 实地核查:对于部分申请,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到申请公司实地核查。主要核查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包括办公场地设施、人员配备情况、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以及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
4. 终审与领证:经初审、实地核查(如有)均无问题后,通信管理局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若审核未通过,会收到详细的未通过原因说明,申请者可根据情况整改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