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
1. 企业性质:必须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无法直接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若有外资参股需先进行外资股权剥离。
2. 注册资本:全国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需达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省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企业要准备好验资报告。
二、人员配备要求
1. 管理人员:需有三名以上熟悉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履历等材料。
2. 技术人员:至少两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以确保企业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技术能力。
三、网站建设与域名准备
1. 网站搭建:企业需完成网站的建设,网站内容应与申请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且页面布局合理、功能正常。
2. 域名注册:拥有已通过工信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的域名,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提供域名证书,且要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四、申请材料清单
1. 基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应涵盖拟从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实法人身份信息。
2. 专项材料:
1.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审核流程、用户数据保护机制等内容,确保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能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合法合规。
2. 业务发展计划报告,阐述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定位、目标用户群体、盈利预测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让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的发展蓝图与前景。
3.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机房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若服务器为自建机房则提供相关机房建设证明材料,表明服务器资源来源合法合规且位于中国大陆境内。
五、办理流程要点
1.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电子政务平台,按要求填写ICP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上传各项申请材料,注意材料格式需符合平台规定,信息填写要准确无误。
2. 初审环节: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企业限期补正。
3. 实地核查:初审通过后可能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人员会到企业办公场地检查人员在位情况、办公设施配备、服务器运行状况、网站实际运营内容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4. 审批发证:经实地核查无误后,通信管理局进行最终审批,若审批通过则向企业颁发ICP经营许可证,企业即可正式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