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
1. 企业性质: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企业,外资成分暂不被允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
2.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若无则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3. 注册资本:全国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需为实缴货币资本,需提供验资报告证明。
二、准备人员材料
1. 管理人员:至少三名熟悉电信业务经营管理与法律法规的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且需全职在本企业工作。
2. 技术人员:至少两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等,用以证实其专业能力可支撑业务开展。
三、搭建合规网站
1. 域名:网站域名需已通过工信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完成域名实名认证,提供域名证书。
2. 服务器:服务器必须放置于中国大陆境内,可选择自建机房或租用第三方服务器托管服务,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或机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且服务器要能稳定运行业务。
3. 网站内容: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准确,网站内容应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信息,如黄赌毒、虚假宣传等,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与用户隐私保护措施。
四、整理申请材料
1. 企业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等。
2. 人员资质材料: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 网站相关材料: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协议、网站备案信息截图、网站首页截图等。
4. 其他材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涵盖网络安全防护、信息审核、用户数据保护等方面;业务发展计划报告,包括业务模式、市场定位、盈利预测等内容。
五、提交申请
1. 网上申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整理好的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进行补充或修改,企业需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
六、实地核查
1. 审核通知: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提前通知企业核查时间与要求。
2. 核查内容:实地查看企业办公场地、人员在位情况、服务器设备运行状况、网站实际运营内容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应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七、领取许可证
1. 审核结果:经综合审核,若企业符合ICP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 领证方式:企业可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或根据规定办理邮寄手续获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