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方面
1. 企业类型:必须为依法注册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ICP许可证。
2.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若未涵盖,要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3. 注册资本:全国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省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且注册资本需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人员要求方面
1. 管理人员:至少配备三名熟悉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且管理人员需全职在本企业任职。
2. 技术人员:至少两名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等,以证明其技术能力能够支撑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开展。
三、网站建设方面
1. 域名规范:企业网站的域名必须已通过工信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审核,且域名所有者信息应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同时要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2. 服务器要求:网站服务器需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可选择自建机房或租用第三方服务器托管服务,但均需提供相应的服务器托管协议或机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服务器需稳定运行,能满足业务需求。
3. 网站内容:网站应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准确无误,网站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涉及黄赌毒、虚假信息、侵权等不良信息,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用户隐私保护措施。
四、申请材料方面
1. 材料完整性: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人员资质证明、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协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业务发展计划报告等,缺一不可。
2. 材料准确性:所有材料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一致,如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人员信息、网站信息等,不得存在虚假填报或误导性内容,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甚至面临处罚。
3. 材料规范性:申请材料需按照通信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例如文件的尺寸、纸张质量、字体字号等应符合规范,确保材料清晰、易读、易于审核。
五、申请流程方面
1. 申请途径:企业需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需关注平台通知,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反馈信息。
2. 审核环节: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企业限期整改,初审通过后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人员资质、场地设施、网站内容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需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确保审核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