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1. 企业必须为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具备申请资格。
2.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表述。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证明企业合法身份与经营主体。
2. 法人身份证:法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用于确认法人身份信息。
3. 公司章程:加盖企业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明确企业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4. 股东身份证明:若有多个股东,提供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股东情况)。
5.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全国性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省内经营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应验资或审计报告以证实资金实力。
6.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包括至少三名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简历,体现管理能力。
7.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至少两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与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技术力量。
8. 域名证书:企业网站域名的注册证书,表明域名合法归属。
9. 服务器托管协议:若采用托管服务器,提供与托管商的详细协议。
10. 网站内容规划文档:详细阐述网站架构、频道设置、信息分类发布规则等内容规划。
11. 业务发展报告:涵盖市场定位、目标用户、业务拓展、盈利模式及未来三年发展预期与收益预测等规划。
12.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档:说明网站运营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如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及管理措施等。
三、网上提交申请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
2. 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3.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逐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确保文件格式正确、内容清晰可辨。
四、初审阶段
1.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 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包括是否缺失上述列举的各类材料。
3. 审核材料格式是否规范,如文件大小、排版等是否符合要求。
4. 查看材料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如业务描述是否清晰合理等。
5. 若材料存在问题,通信管理局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限期修改并重新提交。
五、实地核查(可能涉及)
1. 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实地核查。
2. 核查企业办公场地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3. 检查人员配备状况,包括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是否实际在岗及资质匹配。
4. 查看技术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如服务器等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运营要求。
六、审核决定与领证
1. 完成初审与实地核查(如有)后,通信管理局综合评估作出审核决定。
2. 若审核通过,企业将收到通知并领取ICP许可证,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3. 若审核不通过,企业会收到拒绝理由说明,可依据要求整改后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