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办理前提
1. 企业性质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暂不受理。
2. 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用于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与主体资格。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扫描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 公司章程: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呈现企业组织架构、股东信息、运营规则等关键要素。
4.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全国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省内经营不少于100万元。提供相应验资报告或近期审计报告,展示企业资金实力。
5.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至少三名管理人员详细简历,涵盖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曾任职单位与岗位等,体现其管理能力与行业经验。
6.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至少两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与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表明企业技术支撑力量。
7. 域名证书:网站域名的注册证书,证实域名所有权归企业且注册合法合规。
8. 服务器托管协议:若采用托管服务器,提供与托管商签订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器资源详情。
9. 网站内容规划文档:详细说明网站架构、频道设置、信息分类发布规则等,使审核部门了解网站运营模式。
10. 业务发展报告:包括市场定位、目标用户、业务拓展计划、盈利模式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与预期收益等,展示企业发展战略。
11.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档:阐述网站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如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用户信息保护等,保障信息安全。
三、办理流程步骤
1. 企业自查:对照办理要求与材料清单,全面检查自身条件与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2. 网上申请: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ICP证申请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3.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若有问题会反馈企业修改补充。
4. 实地核查: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企业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实际运营情况,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
5. 审核决定:综合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结果,通信管理局作出是否批准颁发ICP证的决定,若批准则颁发证书,企业可合法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