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1. 企业性质:必须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以保障国内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自主性与安全性。
2. 经营类型: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例如提供有偿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网络广告等业务,非经营性网站无需申请此证。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基本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表明企业合法的经营业务范畴涵盖拟申请的ICP业务。
2. 公司章程: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股权构成、运营规则等内部治理信息。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用于确认企业负责人身份,明确申请主体责任人。
2. 人员相关材料
1.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实人员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 学历证明:上述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般要求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体现人员专业知识储备。
3. 工作简历:详细的个人工作经历文件,重点突出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的从业经验与专业技能,通常需提供至少三名相关人员材料。
3. 网站信息材料
1. 域名证书:网站域名的合法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确定网站在网络空间的唯一标识归属。
2.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若采用托管方式,提供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是企业自有服务器,则需服务器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确保网站运行硬件资源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3. 网站业务规划:包括网站的业务模式说明、服务内容介绍、盈利方式阐述、目标用户群体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文档,让审核部门全面了解网站的运营蓝图。
三、提交申请
1.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网站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有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
2. 书面材料提交: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按照通信管理局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指定的受理窗口,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审核环节
1.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等。若材料存在问题,将通过申报系统或电话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2. 实地核查(可能涉及):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实地核查。核查人员会到企业办公场所检查实际运营情况,包括人员在岗情况、服务器设备运行状况、网站实际运营内容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等。
3. 最终审核:综合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如有)的结果,通信管理局对企业申请进行最终评定。若企业符合所有申请条件,将批准颁发ICP经营性许可证;若不符合,则予以驳回,并告知企业驳回原因及可申诉或整改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