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前提
1. 企业性质:需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被排除在申请范围之外,以此保障国内网络信息服务市场的主权与安全。
2. 经营性质: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网站则不需要办理此证。
二、所需材料
1. 企业资质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其经营范围要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明确企业的合法经营主体身份与业务范畴。
2.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用以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分配、运营决策机制等内部管理规则。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与责任追溯。
2. 人员材料
1.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确定人员身份。
2. 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反映人员的教育背景与知识储备水平。
3. 简历,详细说明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特长以及在互联网行业的从业经验。一般要求至少三名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相关材料。
3. 网站相关材料
1.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表明网站域名已合法注册且归属于申请企业,是网站的重要身份标识。
2.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若服务器为企业自有,则需提供服务器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确保网站运行的硬件设施来源合法合规且稳定可靠。
3. 网站内容规划文档,包括网站的业务模式介绍、服务内容详情、盈利模式阐述、用户群体定位分析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让审核部门了解网站的运营方向与商业价值。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证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等各项申报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2. 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收到申报后,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若发现材料缺失、错误或不符合要求,会通过申报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3. 实地考察: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情况、服务器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网站运营现状等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
4. 审批决定:经过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如有)后,通信管理局综合评估企业的申请情况,若符合ICP证发放条件,则予以批准并颁发ICP许可证;若不符合,则驳回申请并告知企业驳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