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 企业性质:申请者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人无法申请ICP经营性许可证。
2.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3. 注册资本:全国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完整。
2. 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都要提供,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要涵盖企业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等关键内容。
2. 人员资质材料
1.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学历证明需可查询验证。
2.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证明人员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3. 网站相关材料
1.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表明网站域名的合法注册与所有权归属。
2.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资源的来源与使用方式。
3. 网站备案信息截图,证明网站已完成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4. 业务材料
1. 业务发展计划报告,详细阐述企业未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规划、目标市场、盈利模式等内容。
2. 网站内容及功能介绍文档,清晰说明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类型、交互功能、业务流程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提交申请: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申请材料等内容并提交。
2. 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与真实性。如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3. 实地考察(可能涉及):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4. 审核通过:若申请材料通过初审且实地考察(如有)结果合格,通信管理局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核,并向企业颁发ICP经营性许可证。企业可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或接收通知获取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四、后续注意事项
1. 许可证展示:企业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后,需在其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编号及相关信息,以便用户及监管部门查询。
2. 年报提交:每年需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报,如实报告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网站运营等情况,确保许可证的持续有效性。
3. 变更登记:若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变更,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并经审核通过。